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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原来是“情敌”(1 / 2)


“你有病吧!”洛小蝶毫不客气的怼了他一句。

“你是第一个敢说我有病的女人,胆子可不小。”厉少倾嘴里虽然这样说,但却一点都不生气。

甚至看见她生气的模样都觉得她可爱。

洛小蝶没理会他,虽然舍不得面前的海鲜,但还是无奈走开了。

谁知道,她走哪里,男人就跟到哪里。

“告诉我,你是哪家的千金?我问你爸妈去要人。”厉少倾相信,只要是他想要的人,就没人敢不给,况且,她父母要是知道她被他看上了,估计要高兴坏。

洛小蝶为了摆脱这个神经病一样的男人,敷衍道:“抱歉,我不是千金,出身寒门,身份低贱……”

“那更好,我可以养你,保你下半生富贵荣华,你只要安心当我宠物就好。”

洛小蝶突然停住了脚步,怒目瞪着他:“拜托别跟着我了好吗?我讨厌你!”

“你应该是第一个讨厌我的女人。”

洛小蝶深呼吸了一口,最后,有些无奈的问他:“告诉我,要怎么样你才不缠着我,不影响我吃美食?”

“哈哈哈……”洛小蝶本是一句生气的话,却把厉少倾逗的哈哈大笑。

笑过之后,他眼神妖媚的看着洛小蝶,随后举起他手里的红酒往洛小蝶面前凑了过去。

洛小蝶莫名其妙的看着他,却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正疑惑,厉少倾突然将他杯子里的红酒往洛小蝶的锁骨处倒了下去。

“你疯了!”洛小蝶吓的连忙后退了一步。

厉少倾却伸出手揽住她的腰,紧接着将她锁骨上的红酒尽数喝了下去。

洛小蝶吃惊的睁大了眼睛——世界上竟然有如此无耻的男人。

她对面前这个男人,更厌恶了。

“混蛋,信不信我报警说你非礼我?”洛小蝶一边试着把他推开,一边威胁他。

厉少倾根本就没把洛小蝶的威胁放在眼里,反而笑着说道:“原来红酒这样喝才是最美味的,小家伙,记住,你已经被我盯上了,在我没玩腻你之前,这辈子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厉少倾说完,笑着松开了她,随后,转身就走了。

洛小蝶忍不住直翻白眼:“神经病,就是个神经病!”

她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才会遇到这么个莫名其妙的男人,一想到他刚才在她锁骨上喝红酒,洛小蝶就觉得膈应的厉害。

不行,必须要去洗干净,把属于那个男人的味道全部洗的干干净净。

于是,洛小蝶在宴会现场拿了条手帕一边擦锁骨上余留下来的红酒,一边去找洗手间。

别墅很大,就像迷宫一样,找了好几分钟,洛小蝶才终于找到洗手间了。

有钱人家的洗手间都是金碧辉煌的。

不过,洛小蝶没心情欣赏这金碧辉煌的洗手间,走到感应水龙头表面,用手帕沾了水便往锁骨处擦了过去。

她只希望,以后都别碰到那个神经病。

洛小蝶擦了很久,把漂亮的锁骨都擦红了,这才拿着手帕准备离开洗手间。

这洗手帕质量很好,洛小蝶用了就没打算丢掉。

她打算,回去之后,洗干净晒干还能用。

只是,她刚转身,就看见好几个陌生女人挡在她面前。

洛小蝶以为她们是不小心拦住了她的路,准备绕过那几个女人走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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