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文学
  1. 千千文学
  2. 耽美小说
  3. 无上罡雷系统
  4. 6、初见马思晗
设置

6、初见马思晗(1 / 2)


孙世民乘坐公交车前往学校的时候,此时在甘单区第一中学的学校门口,有两个人站在那里,正等着他。

这两人是一大一小两个美女。

大的看起来四十岁上下,白皙的皮肤,脸上没有一丝的皱纹,身穿一套旗袍,将身体妖娆的曲线,都勾勒了出来,一副贵妇人的打扮。

小的大约十七八岁,身材高挑,长的和大美女有几分相似,但是身材略显青涩,没有那股成熟的诱惑感。

这两人是马思晗和她的母亲王晓菊。

此时马思晗皱着眉头,满脸的厌恶和不耐烦,注视着学校的公交车站台。

“妈,你怎么一直撮合我和孙世民那个……屌丝,还让在学校门口等着他,主动和他说句话。”

“妈,和他说话我都会觉得恶心!”马思晗满脸厌恶的表情,不耐烦的说道。

听了马思晗的话,王晓菊脸色变得很不好看:“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

“什么叫屌丝?!世民他是一个老实孩子,你可不能老欺负他。”

孙世民是她小时候最好的朋友王兰花家的小孩,从十年前开始,她便想撮合她女儿马思晗和孙世民成为一对,因为王兰花有一个秘密,这个秘密王兰花只和她一个人说过,也正是这个秘密,她知道孙世民身份的不凡,绝不是她女儿口中的屌丝,女儿如果可以嫁给孙世民,那绝对是土鸡攀上了金凤凰。

但是心中的这个秘密,她不能说出来告诉女儿,因为一旦她说出了这个秘密,恐怕第一个站出来不同意两人婚事的,便会是她的好姐妹王兰花。

她和王兰花的约定是,在不说出那个秘密的情况下,尽量撮合两人,一切顺其自然,所以她除了不停的撮合女儿和孙世民,没有其他的办法。

听到母亲的喝骂,马思晗脸上更不高兴了,声音瞬间高了起来,愤怒的道:“他身上的衣服加上鞋子,不超过一百块,手机还是用的和砖头一样的诺基亚,锅盖头,在甘单城也没有一套房子,不是一个屌丝是什么?!”

“除了考试成绩在学校好一些,我不知道他有什么优点,按我说,他就连一个屌丝也不如!”

“妈,你怎么老是撮合我和他,你这是把你女儿往火坑里推!”

越说马思晗就越觉得愤怒,声音就越来越大,瞬间吸引到了周围人的目光。

马思晗的愤怒是有理由的,就因为孙世民对他死缠烂打的追求,让她成了一群好闺蜜间的笑柄,让她在闺蜜间成了一个笑话。每当看到孙世民主动畏畏缩缩的想到她的身旁,她的闺蜜们,总是开她玩笑,思晗快你废土区的小老公又来看你了,让她一度成为了一个笑话。

而且因为她妈的阻拦,她到现在也没能和心中的白马王子李晨光走在一起,她和李晨光之间是互相喜欢的,但是由于她母亲的阻拦,两人没有能够走在一起。

李晨光的父亲官拜甘单区第三执政官,稳坐甘单区政界的第三把交椅,如果她可以嫁给李晨光,不管是对她自己,还是对她的家庭,都非常有益处的,甚至对她父亲的政治前途,也有很大影响。

她的父亲马德是甘单区县衙办公室的一个副主任,虽然是排倒数的,但是天子近臣,仍然不可小视。她的父亲是李晨光父亲的直属下属,如果自己可以嫁给李晨光,对她父亲的政治前途,也是有很大益处的。

但是她实在就想不明白,为什么她的母亲,一直要撮合她和孙世民。


设置
字体格式: 字体颜色: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