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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四章:他的怪癖(2 / 2)


简直叹为观止。

这行头也太夸张了吧,原以为他穷酸书生一个,还不知道哪个山沟沟里逃出来的,老天给饭吃,爹妈会生,生得好看一些罢了,万万没想到他这么阔?

论投胎段衡多有运气,衣柜子也没这么多价值连城的衣裳啊。

在她二十年的认知里,能这样干的大约也只有慕容山庄的封长极了,毕竟人家真的是拿金子造碗、造花盆,造板砖。

莲花宗真能禁得住他这么败?

“我从来没见过一个男人有这么多的衣裳。”方苡墨想想自己再瞧瞧衣柜子,不知是自己二十年都活成了男子,还是这位风公子太夸张。

慕隐实在忍不住了,笑出来,合上柜门,回头笑道:“方护法去瞧瞧鸾镜,公子的玉冠比您的首饰还多呢。”

方苡墨摆摆手,出了内卧:“不看不看,越看越心酸。”

慕隐随着她出来,彻底被她逗笑了,方苡墨又问他:“你们莲花宗还要门客吗?把我也弄进去,这代也太好了,虽然我读的书没你们公子多,但我比他能打。”

这可为难坏慕隐了。

方苡墨不调笑他了,道:“你过来,我给你画幅丹青。”

*

风君皓去了前厅,小厮道:“风公子,麒麟宫的媚骨大掌事找。”

媚骨?

江湖人称麒麟宫大掌事媚骨容貌昳丽,倾城绝色,堪比女子。

前厅坐着粉衣男子,从背面看……虎背熊腰

风君皓走上前,正迎上媚骨正面,惊得下巴差点掉到地上。

男子穿着桃粉色的外衫裙袍,嘴角一颗大黑痣,头发梳得乱七八糟,身形膀大腰圆,堪比堪比已经咬舌自尽的舟自横。

这是《三界风云录》世君子篇里的前三甲。

媚骨不仅人狂野,连声音也非常粗,抱手作礼,开门见山:“风公子应该知道合欢楼唐曼死于在下之手。”

果然。

四肢全部腐烂,这样的结果八成是孽海神功所致,这世上会此等神功的也只有麒麟宫的媚骨了。

“敢问大掌事,你杀她做甚?”

“风公子为何灭舟自横的口,鄙人就为何灭唐曼的口。”

风君皓当即一怔,随即嗤然一笑,舒出口气,找了个位子坐下,似笑非笑的望着媚骨:“我这头还没联系外公,武林大会的胜负还是未知数,大掌事这么帮我,不怕出岔子?”

风如是娶了仙都逍遥派掌门小女儿——李鸢歌,后生下风半月、风君皓,也就是说,华飞音的爷爷,逍遥派掌门是风君皓的外公。

“这世上多少人想要踏雪凌云棍法,多少人想要你们家的金矿,殊不知,这些东西只有是你们家的,江湖才能安宁,我麒麟宫得麒麟令,能号令三界,自然也要守护三界,当年封长极那一桩惹得仙界都看不过,虽已过数十年,恶灵不散,麒麟令法力大减。”媚骨一条一条说得清楚明白,从袖中取出一根金灿灿的东西,不细瞧,像个簪子:“然,武林大会麒麟宫不会出面,一切还要靠你自己,此乃十五年前慕容山庄丢失的踏雪凌云棍,物归原主。”

风君皓结果金簪,轻轻一握,小小的金簪顿时金光乍现,幻化成一根金棍,上头雕龙刻凤,巧夺天工,多少年了,成色不减,依旧是刺眼的光芒,其含金量令人叹为观止。

媚骨道:“既然这世间只剩你一人还晓踏雪凌云棍法,那就由你来光复慕容山庄吧。”

踏雪凌云棍法传男不传女,这就是为什么他爹娘生完他姐姐即使再努力十五年也要生下他的原因。

姐姐、慕隐一直只学过母亲所传的逍遥派轻功,只有他比较倒霉,学了轻功还要学棍法,被亲娘打了屁股还要去亲爹那儿挨手板。

“多谢。”风君皓收了思绪,起身行大礼。

*

一幅丹青画个大半,方苡墨笑呵呵道:“老跟着你们家公子打光棍儿可不好,你可有亲事?”

慕隐摇摇头,安静得很。

“本护法一定够给你留意着,瞧见好的,包管介绍给你。”方苡墨这话一半玩笑一半真的向慕隐保证。

慕隐随即摇头婉拒:“不用不用,千万不用。”

十二月初武林大会就开始了,到时候一场腥风血雨,江湖要变天,若没变成,他和他家少主便要下黄泉,前路叵测,生死未卜,他不能祸害一个好姑娘。

方苡墨只当他害羞,笑着没说话了。

风君皓回来的时候,方苡墨正好画完最后一笔,她瞅着自己的杰作,得意洋洋:“其实你不知道,有些时候瞧,你比风君皓还俊,他呀就是比你‘骚气’一些懂不?要不然,你可比他好看,瞧瞧这小脸儿。”方苡墨忘我的瞧着自己的画,可把她得意坏了:“好看好看,太好看了。”

风君皓一把掀了帘子,面上挂着招牌笑,问道:“不想方护法如此喜爱在下的侍从,简直是看着碗里的吃着锅里的惦记着另一个厨房的,还想顺走盘子里的,当真野心勃勃,昭然若揭。”

方苡墨连忙收了画,心想:完了,风君皓的醋坛子又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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